业务名称 |
既有物业项目企业再进入招投标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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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部门 |
南岗区物业办 |
承诺期限 |
4个工作日 |
办理依据: (相关政策法规) |
《哈尔滨市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 | ||
办理对象: (办理范围) |
企业 | ||
办理凭证: (相关具备材料) |
1、物业项目基本情况 2、物业管理用房配置 3、物业管理服务历史情况 4、原物业服务合同(复印件) 5、业主大会决议或业主二分之一以上业主同意的证明材料 6、招标公告 7、招标文件 8、招标人委托招标代理机构的,应当提交委托书 9、物业项目所在地街道街道办事处书面报告 | ||
审批流程 |
1、业主委员会(或社区居民委员会)申报 2、区物业管理办公室受理、复核备案材料 3、向市物业办书面报告 4、市物业办审核,发布到招标平台公开招标 | ||
办理地点 联系电话 |
地点:南岗区大成街44号E栋6单元201室 电话:82713037 | ||
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 |
无 |
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大成街50号
邮编:150001 经营许可证:黑ICP备1700581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