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行政府工作部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度,是党中央、国务院部署的重要改革任务。 2014年12月起,南岗区政府启动了行政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工作。通过部门呈报、集中审核、反复论证、征求意见,经过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建立了南岗区政府行政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并且采取动态管理的方式。如果法律法规规章颁布、修订、废止,相关行政权力需相应调整的;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决定调整的;机构、职能调整,相关行政权力需相应调整的;其他依法应当调整的,权责清单应当予以调整。非行政许可审批全面清零,今后,不再保留“非行政许可审批”这一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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