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务名称 |
第三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备案服务事项登记表 | ||
办理部门 |
南岗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
承诺期限 |
1个工作日 |
办理依据: (相关政策法规) |
国家安监总局令第5号 | ||
办理对象: (办理范围) |
烟花爆竹经营零售企业 | ||
办理凭证: (相关具备材料) |
(一)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销售品种、销售量、主要流向等情况的备案申请书;(二)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制度;(三)产品包装说明和使用说明书;(四)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属于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的,还应当提交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免于提交本条第(四)项所要求的文件、资料。 | ||
审批流程 |
申请人提出申请;初审、受理;不符合要求,材料不全,一次性告知所需材料;审查(复审);经过审查,履行审批手续,经领导审批合格;制证、发放第三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备案服务事项登记表。(终审) | ||
办理地点 联系电话 |
南岗区宣化街261号1108室 电话:82766536 | ||
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 |
无 |
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大成街50号
邮编:150001 经营许可证:黑ICP备1700581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