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岗区招商局政务公开指南
政务公开形式:网站
机构:哈尔滨市南岗区招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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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150001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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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科:82730709(FAX)
项目信息科:827376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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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商局政务公开目录
序 号 |
公开内容名称 |
产生日期 |
内 容 简 要 描 述 |
发布机构 |
1 |
哈尔滨市南岗区招商局职能 |
2004年 |
(一)、招商引资 1、贯彻执行国家、省和市关于招商引资、经济技术协作、利用外资的有关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制定全区对外招商引资和经济技术协作工作的政策,并组织实施. 2、负责组织、协调、综合、督促、检查和考评全区招商引资、经济技术协作、利用外资工作,研究全区招商引资、经济技术协作情况,协调各有关部门的意见,向区委、区政府提出研究国内外招商引资、国内经济技术协作重大问题的建议。 3、负责编制我区投资指南和有关招商引资宣传材料,做好投资环境、区位优势宣传;负责组织筛选、规划全区重点招商引资项目;完善全区招商引资项目库和区域闲置生产要素库;负责招商引资信息建设、服务管理,做好项目包装,推进网上招商工作;负责为外来投资者提供投资合作情况调查,提出投资方式和投资规模建议。 4、负责制定全区招商引资和经济技术协作、利用外资源共享战略、目标和措施;编制全区招商引资和经济技术协作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全区参加各种综合性、专业性的境内外经贸招商活动和经济技术协作活动,并跟踪推进落实。 5、负责召集有关部门定期召开全区招商引资协调例会,对全区招商引资重大问题和事项进行协调;负责全区招商引资和经济技术协作重点大项目跟踪协调、服务、推进等工作。 6、负责组织、推动我区与国内各地区之间的区域经济技术合作工作;负责拓展与东南沿海地区的合作,组织全区参加沿海发达地区的经贸招商、产品展销、项目洽谈活动。 7、组织、参与友好区访南岗区经贸团组的邀请、洽谈工作,为友好区在南岗区举办经贸招商活动提供协调、服务。负责组织各种形式的联络互访、投资考察和招商项目洽谈等活动。 |
南岗区招商局 |
2 |
南岗区招商引资奖励办法 |
2005年 |
《南岗区引荐国内资金奖励实施办法》 《南岗区引荐外资奖励实施办法》 |
南岗区招商局 |
3 |
南岗区办理因公出国(境)人员审核程序 |
2003年 |
审批范围 凡区属机关、各群团组织、企事业单位处级以下(含处级)因公出国(境)人员都需经区一级审查,并由区招商局负责办理审查报批手续。 二、所需提交的材料 1、处级以上主管部门向区委或区政府提出的拟派团(组)或人员出国的请示; 2、《因公出国人员审查表》二份; 3、出国人员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4、外方近期邀请函(电报、电传、传真); 5、参加非区属单位的出国团(组),应提交省、市有关部门的出国任务批件。 三、审批办法 1、区招商局对出国人员提交的全部材料审查合格后,由出国单位将“出国人员身份证或有效的当地公安机关身份证明和所在单位政审意见材料”、《因公出国人员审查表》及外方邀请函报送区委审批; 2、区委主管领导对因公出国人员报送的材料进行审查,并在“主管部门审查意见”栏内批示; 3、区委办公室根据领导批示,加盖区委印章和主管领导名章; 4、区招商局根据因公出国(境)人员审批的有关规定提出审批意见,同时草拟关于派团(组)或人员出国的请示,报送区政府主管领导审核签发,然后向市政府行文报批。 |
南岗区招商局 |
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大成街50号
邮编:150001 经营许可证:黑ICP备17005811号